谁偷走了我们的幸福 - 非常财富

2010年中国GDP毫无悬念地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但人们并没有因此感到幸福,感到骄傲。相反,面对这样的成绩民间却似乎“无动于衷”。世界第二的位置,不仅不值得炫耀、自夸,甚至被普遍认为意义不大。与此同时,官方媒体又在宣扬XXX、XXX省份GDP超过瑞典、卢森堡。且不说GDP质的程度如何,就单纯按GDP绝对量和一个人口只有中国万分之一的小国比较,本身就荒唐可笑。

尽管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但与全球第一的美国仍相差甚远。2010年中国和日本GDP总量相加,远低于美国的2010年14.66万亿美元。

世界银行2009年的数据显示,全球213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的人均GDP排名在124位。此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按人均计算,中国仍然是世界上较贫穷的国家之一。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中国的人均GDP为3800美元,在全球排在105位左右。

事实上,除了人均指标在世界排名靠后,中国在医疗、教育以及环境等较多领域仍比较落后。以医疗为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等综合性评估排名,中国位居第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排第4位。

日本官方就“2010年日本名义GDP被中国赶超”回应称:“日本将不会与中国竞争GDP排名,我们搞经济不是为了争排名,而是为了使日本国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最近10年,中国经济总量在世界上的排名大跨步前进。2005年底,中国GDP增加16.8%,超过意大利,成为世界第六大经济体。2006年,中国经济规模超过英国,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的世界第四大经济体。2007年,中国GDP增速为13%,超过德国成为全球第三大经济体。仅仅3年之后,中国GDP便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

中国的GDP从1978年的2683亿美元,猛增到2010年的5.879万亿美元,30余年间增长了20余倍,平均增速接近10%,开创了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高速”时代。

在2009年14个省(市、区)GDP总量超万亿元后,2010年“万亿俱乐部”新增加3名成员,达到17个。其中,东部的广东、山东已经超过4万亿,中西部地区增长也十分强劲:内蒙古、黑龙江和陕西迈入“万亿俱乐部”,辽宁和四川超过上海跃居第七位和第八位。

在全国各地正在制定和实施的“十二五”规划中,尽管为“规划”定调的中共中央有关建议明显淡化了GDP指标,但多个省市如重庆、山西、安徽、广西、黑龙江、福建、贵州等省仍然提出GDP倍增计划。

目前,我国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位居世界前列,但居民收入水平及增长速度却不能与之匹配。公开数据显示,1978-2007年间,我国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15.65%下降到11.15%;全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62.34%下降到42.60%。

与此同时,1978-2007年间的GDP年均增长速度是9.8%,居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是7%,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8.8%。居民收入增速不仅低于GDP增速,还低于消费支出增速。居民消费低于总消费水平,说明政府消费增长远超于居民消费增长。

正是由于这个比重的不断下降,才导致了我国经济的失衡状态,即当下的GDP比重中,国内居民消费不到35%,而投资与净出口却占了65%,由此形成了典型的投资扩张而内需不足的经济模式。

相应的,我国各级部门行政开支比例却不断上升。当前我国行政费用开支占财政收入的26%,而日本只占3%,欧洲许多国家也不到4%。近20年来,我国每年的GDP增长率不到10%,而税收和行政费用的增长速度都在20%~30%。

多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受“唯GDP论”影响,把过多的资源用于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既影响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也制造了财政饥渴,还迫使地方政府想方设法拉高财政收入,从而直接影响居民收入。结果使居民收入赶不上GDP,更赶不上财政收入迅猛的增长。

数据显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GDP增速超过10%,而财政收入年均在20%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居民收入增速。

在科学发展的前提下,改善民生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衡量经济发展程度与经济实力,不只是看GDP指标,首先应看民众收入多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高低,以及“幸福感”的高低,这体现了GDP的含金量。否则,单纯的GDP增长是毫无意义的,此种GDP对公众来说没有多少吸引力。

GDP的质量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国的GDP中,投资、净出口占65%,消费只占35%。在投资中,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工业占80%以上,高科技企业占比不足20%。而发达国家的GDP中,一般消费要占到60-70%,其次是投资和净出口,而投资中,高科技投资一般占比60-70%以上。所以,按GDP的绝对量进行国际比较,有阿Q精神。

这些年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依然是比较粗放的,靠拼资源、大量消耗土地、搞人海战术获得快速发展的,经济发展依然面临‘不稳定、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局面。

事实上,伴随着中国各地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出台,期待幸福感与经济指标“比翼齐飞”的民意正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出来。当前正召开的“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点空前地集中于民生领域。

在传统视野中,收入的增加是提升幸福水平最有力的手段。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验证。

其中,国际层面的研究表明,那些生活在富裕国家中的人们总体上比生活在贫穷国家中的人们更加幸福。而从国内层面来看,在一国之内,较高收入群体普遍比较低收入群体体验到更多的幸福。尤其在欠发达国家中,居民个人收入与主观幸福感的相关性要更强一些。

就业是影响幸福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是对个人失业和普遍失业的研究都表明,失业会给人们的幸福感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为工作不仅是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还是自尊感、自信心以及生活意义的重要来源,所以即使是在瑞士、丹麦、瑞典这样典型的高福利国家,失业也仍然会使人们的幸福水平大大降低。

政治不仅能够通过对经济、文化的反作用间接影响人们的幸福感,其自身也是影响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人们的幸福水平不可避免地受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政治制度类型的影响,生活在自由、民主制度中的人们和生活在专制、集权中的人比较,无疑是前者更为幸福。

公民的立法提案权、选举权、投票权等政治权利越广泛,行使权利的方式越直接、效果越直观,那么公民的幸福水平就越高。

 

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得到了持续高速的增长,但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得到同步增长。资料显示,在1946年-2004年的将近60年间,美国人的平均幸福指数几乎没有大的波动;日本则更加典型,从1958年到1991年,日本的人均收入翻了两番还多,但其平均幸福水平却仍然维持在1958年的水平。

我国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形,根据盖洛普公司自1994年开始在中国进行的消费者调查,在1994年-2004年的十年间,中国消费者的总体满意度先升后降,与GDP的增长变化并不同步。这就是所谓的“幸福悖论”现象,它引起了人们对经济与幸福之间关系的反思。

 第一,收入与幸福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正相关,而是呈倒U形曲线。也就是说,存在一个临界收入水平,在达到临界值以前,收入增长对提高幸福水平有重要作用,而一旦达到或超过这个临界值,进一步的经济增长对于提高幸福水平或无效或效果很小,甚至有反作用。

第二,经济因素虽然是影响幸福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唯一因素,如果过分关注经济因素,以至于忽略甚至牺牲了其他许多重要的非经济因素,比如亲情、友情、健康、环境等等,是大大有损人的整体幸福感的。

第三,相对收入水平比绝对收入水平更能影响人的幸福感。因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常有一种心理倾向,就是把自己的收入跟他人相比较,比较的结果能够反映出个人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个人的幸福水平。

实际上,不仅仅是在经济收入方面有社会比较的存在,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比如政治待遇、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等方面也一样有社会比较。所以,消除贫富两极分化、消除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不合理差距就成为保障国民幸福的一个必要措施。

当人们普遍感到生活有压力,后顾有忧虑时,人们的幸福就被偷走了,还我幸福绝不是危言耸听。(摩尔晓德 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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